我的歌词没人欣赏,听到的人不多,我只是抱着吉他,走在街上,偶尔弹唱一首,你欢或不欢,与我却是无干。在许多笑声与冷潮中,我总是回避便过去了。我得知道,自己是没有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该有的品质的,不过什么该有的,不算是笑话么?我过于懦弱,是软棉花,脆玻璃,一打便碎。
我坐在旅馆的门口的台阶上,把吉他扶到身前,将其环抱,像一条被扔进油锅的鱼般弯曲着,看着来往的行人。
这帮人拖拉着带泥的鞋,泥巴甩出好远,溅在别人的身上。那人便眼神愤怒,呲牙咧嘴,但脑袋里的一根刺告诉他这是和谐社会,那嘴脸便安详了下来,有如死相的安详。掸掸衣服,抹抹脸,先前的仇人便是擦肩而过了。
而这些姑娘们,真是好看。不管怎么说,她们的脸蛋真是精致,就像石膏打磨而出,很光滑,都有些反光了。一些渗着汗珠的姑娘,便略显乏态,不过这年代哪还有怜香惜玉,那只是奉旨同情罢了。
但总有的感觉是,那长精致的脸却有些妖气(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),我是说,让人不舒服了。她们漂亮,但不能让人舒服,那像一件完全完美的物品,那是不可能的,便觉得异样了。总之,可以确定的是,这是一种气质,是内心之物,便算本质之物。不过奇怪的是,满大街充斥着这同一种气味,我也许可以叫它社会俗气。众人皆有,至少是这条大街上的。而男人与女人却又有不同,男人们把它吸收了,那是他,他拥有它。而女人,是让它依附着她的。这便格外可恨,因为她本可抛弃,却一定要接受,即使痛苦,就像刺青,为了某些目的,痛苦也是忍了的。
因为这社会俗气,因为我们不得不看着社会俗气的姑娘们,异样之感便扎了根,填好了土,于是一辈子也没得不舒服之感了。
行人来来往往,我却是坐着,这样很不好。这是一个要求大同的社会,有些不一样了,就像犯了罪,为什么是"像"呢?因为上面还没觉得这个不一样算罪,所以还不算罪。
幸而我这人脸皮厚,上头不批我,我就还以为自己是个正常人。就像现在,这些如蚂蚁般的行人不管如何看着我,我依然安然坐着,如果谁朝我屁股踢上一脚,我还能跟他理论呢。
一个胖老头过去了,他还扛着摄像机,然后就过去了,对,过去了,不见了。真奇怪,我只是看了他一眼,第二眼时,男男女女们又甩着泥巴了,还没有胖子,冤家们和和谐谐的继续擦肩而过着。
这是个晴朗的早晨,按坐台阶这个行为来说,我可以被定义为流浪汉,流浪汉有什么事可做呢?于是便坐大街,晒太阳,看路人,赏个车,然后便去吃个饭。我抬起手,看了看表,这是在F那拿来的,人家怎么会送我东西。现在10点10,我百无聊赖,思忖着是否要弹唱一曲,只是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刺激一下,这好比汽车要点上了火,才能跑。
我的眼前忽然黑了下来,脸部过不久有了与什么东西接触之感,这时我是躺着,闭上眼睛的。我的手机械反应似的移上了脸,抓开那物体,睁开眼。一片白光弄得我稀里糊涂,直等我起身,缓了缓神。朝那物体瞧去,那是一张一百元钞票,前面有个人影,顺着影子,我看着它的主人。
他说,唱个歌。
我看了看钱,把它放到了一边,说,不值。便又靠着吉他了。
他没说话,只是有纸张落下,我没理他,然后就是许多纸张飘落,甩着泥巴的男男女女们连泥巴都甩的不怎么高了。这些纸张很快淹没了台阶,我就像陷在其中,要爬出来似的。其实我惊讶于,他怎么能兜着这么多钞票?
他一直在问,够了么?
可我没有说话。
终于,这人的口袋空了,看他气喘吁吁,我觉得颇为好笑,抱着看猴的心态,我等着,瞧着他。
这时他忽然一把拉起我,把我像拖尸体似的拖了去。据说目的地是他的家,然后就是,这人把什么房产证,股票什么的从家里掏出来,一股脑扔给我,说,唱个歌。
我看了看这些纸,嘀咕道,怎么都有保质期,过期还得续费?
他又说,唱个歌。
我想,这家伙一定造纸的。
他又说,唱个歌。
我准备唱了,伸手把吉他扶正,却发现吉他不在身上,骂了一句,操你妈。便飞奔离去。
吉他仍在钱堆中,我把它翻出来,拍了拍,转身又见那家伙站在我面前。
我说,算了,别说了,我知道,唱个歌,准备好了。
我对他说,不就唱个歌吗?罗哩叭嗦干啥呢?
他塞给我所有的纸张。
我开始了:
《浮华》
我舔食空气的时候,嗅到了酸味,人类套着衣物,捂出了臭味,而他们穿着衣服,想掩住臭味。
我舔食时,却嗅到了。
于是我成了敌人,弑我不可,操着白刀,插下喉管,终究闭嘴。但这是我,我如此仁慈,痛快地晕厥,不再与世界相见,善恶飘零。
我的额头,抵着溢满铁锈之刀,拂过眼睛,这世界终于绯红。
呼吸更加的顺畅,鼻孔越发扩张,忽然,它裂开了,让喉管发出嘶嘶之声,我却不死。
当我成为朋友,我将死去,刀,从肛门插入,划过脊髓,最后,我成了朋友。
这疯狂的时代,终将安详,这自由的时代,不过如此。嗅到了,那些酸味,安静,它的飘散,充斥着身体。后来剩的是纪念这自由时代。
妈的真烂,他跟我说,然后纸都不见了。
我又坐在了旅馆的台阶之上,看着路人。这是有历史意义的,按照惯常的说道,这叫历史的转折点,当然,如何转,转去了哪,我是一点也不清楚的。总之,它这么有纪念意义,这是第一次有人让我唱歌给他听,即使他像个神经病。
我要把这事记下来,但没有纸,于是记在了脑子里,不同的是,它会随我的死亡而消亡,而在纸上的,终究不会。
我是这么"写"的,他邀请我唱首歌,给予应得的报酬,于是我唱了。这是我原创的歌词,由于合适的报酬,我拿出了最好的作品。不管那歌词说的什么,别人总会以为它是反战的。就是说,不希望一个群体以暴力对待另一群体,另一群体又以暴制暴的歌。
它的高潮让甩泥巴的男男女女们眼睛绯红,胸口像一个要爆了的气球那么大,脸上散发着蒸汽,他们愤怒了,他们对着我甩泥巴了,对,是所有人,他们围着我,甩我泥巴。不过我在继续,这时吃泥巴的确不好受,但我见过许多人吃过泥巴了。他们在狂吠,要撕开
我似的,像头狮子。
在这空旷的平地上,阳光明媚,挥舞的双爪,踢着空气的双脚,仿佛真的伤害到我。他们腐烂的脑子里,听到了皮鞋抽打我皮肤的碰撞声,最终,我死去了,在他们的意识之中,这时我亦唱完这首歌。
可给予报酬的人却说了句很烂,便不见了,像那胖老头似的,忽然不见了,也不知如何才能再找到。
我就这么在脑海里写出这事,尽量让它符合事实。
人终究要醒,他问我存在亦或消失,我惊恐不已,这种词汇对我是不存在的,像陌生的昆虫,让人惊惧,颤抖。现在却不是了,消失或存在,渐渐明晰起来,就像手臂的血管,我的瘦弱,使其清晰。B什么想法我不知道。
这只是充斥着白光的世界,我只有一个问题,我念着F,选择那答案。
(全文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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